近日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印发了
《甘肃省年贫困县退出产业发展行业
验收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具体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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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厅有关包抓贫困县督导工作队:
根据《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年贫困县退出验收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甘脱贫领发〔〕2号)和《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年贫困县退出达标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年申请退出县产业发展行业达标认定工作,特制定《甘肃省年贫困县退出产业发展行业验收核查工作方案》,经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年贫困县退出产业发展
行业验收核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的通知》(甘办发〔〕50号)《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年贫困县退出验收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甘脱贫领发〔〕2号)精神和《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年贫困县退出达标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年申请退出县产业发展行业达标认定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产业扶贫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围绕贫困村有主导产业、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集体经济收入3项指标;坚持问题导向,严格验收核查产业发展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确保核查不留死角盲区;坚持较真碰硬,真查实核,确保验收核查从严从实、不走过场;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确保验收核查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二、核查范围
年申请脱贫摘帽的7个市(州)的18个县(市、区),分别为:
兰州市永登县、榆中县,白银市平川区、景泰县,陇南市成县、徽县,甘南州碌曲县、玛曲县、夏河县、迭部县、卓尼县,天水市武山县、甘谷县,平凉市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市,酒泉市玉门市。
三、核查时间
年2月15日至18日。具体核查时间由相关市(州)与验收核查组电话联系确定。
四、核查内容及标准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精准脱贫验收标准及认定程序〉的通知》(甘办〔〕50号)精神,贫困县退出产业发展指标主要验收核查贫困村有主导产业、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集体经济收入等3项指标。
(一)村有主导产业。主要核查贫困村主导产业发展情况。验收标准为:贫困村至少要有1项主导产业,包括种养产业、光伏产业、乡村旅游产业等其他产业,该主导产业具有一定规模、农户普遍参与,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二)村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主要核查贫困村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或有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情况。验收标准为: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要有完整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健全的规章制度,能有效带动贫困户(采取订单农业、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用工就业、技术指导、培训服务等任何一种形式都视为带动贫困户)。
(三)村有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核查贫困村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情况。验收标准为:贫困村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渠道,贫困村退出市(州)验收认定时,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市(州)农牧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的具体额度。
五、核查组织
年贫困县退出产业发展行业验收核查工作由省农业农村厅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厅产业扶贫办公室组织实施,选派省农业农村厅包抓贫困县督导工作队作为验收核查组,负责做好对申请退出县产业发展行业验收程序和资料审核、实地核查、提出达标认定意见等工作,验收核查组组长由督导队队长担任,对所验收核查贫困县(市、区)负总责,验收核查组成员为督导工作队成员,市(州)选派参与过退出县贫困村退出产业发展行业验收、熟悉产业扶贫业务的1-2名人员全程参加验收核查工作。
六、核查程序
本次验收核查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核查、走访交流等方式进行。
(一)听取汇报。验收核查组到县(市、区)后,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县上扶贫产业培育、贫困村退出验收工作总体情况汇报。
(二)查阅资料。主要查看全县产业培育包括贫困村主导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文件,召开的相关安排部署会议记录、督导检查等情况,查阅全县贫困村退出验收情况,重点查看贫困村退出产业发展指标是否达标,验收程序是否合规;市(州)验收是否通过,认定材料和验收批复是否齐全(由市州参与验收核查人员携带提供)。
(三)抽取样本。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每个县抽取有贫困村退出的5个乡镇,每个乡镇抽取已经市(州)农牧部门验收退出的2个贫困村,共抽取10个村进行实地核查3项指标,核查是否全部达标(贫困县不足10个贫困村的,按现有实际贫困村数核查)。
(四)实地核查。按照随机抽取的样本,验收核查组深入抽样村实地核查贫困村退出乡村自评资料;核查主导产业培育规划、现场查看产业发展情况;核查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登记证照资料、规章制度、会计财务账簿和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相关合同、协议、记录等资料;核查村集体经济账务、银行进账单、往来票据和制定的村集体经济发展计划,并认真填写《贫困村退出产业发展行业验收核查表》(详见下表)。
(五)走访交流。验收核查组通过现场询问、与村干部、村民代表座谈交流、随机走访贫困户等方式,全面了解贫困村主导产业发展、农民合作社覆盖及带动贫困户情况、村集体经济培育发展及收入情况。
(六)综合认定。验收核查组通过数据比对和实地验收核查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加以分析研判,形成所验收核查贫困县产业发展验收核查报告,要求观点清晰、结论明确,并搜集整理好验收核查的相关资料,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产业发展指标验收核查情况、实地验收检查认定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同时将数据比对和实地核查情况进行整理汇总,认真填写《贫困县退出产业发展行业验收核查汇总表》(详见附件3)。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由于本次验收核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级各组要引起高度重视。验收核查组要切实承担起贫困县退出产业发展行业验收核查工作责任,统筹安排部署,认真组织成员研究工作方案、熟悉掌握政策、实地验收核查,并对验收核查结果负责。市(州)农业农村(农牧)部门作为贫困村退出产业发展行业验收认定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做好协调工作,及早整理相关资料和核查准备工作,积极派员参加并配合验收核查组开展工作。贫困县(市、区)农业农村(农牧)部门要切实做好组织配合工作,确保验收核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确保质量。验收核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紧围绕贫困县退出涉及的产业发展3项指标,严格按照抽样要求和核查标准,进村入户进行核查。核查的过程、方式要有详细记录,抽查的村、户和抽查结果要形成完整的数据、资料档案,确保验收核查过程可还原,质量可追溯,结果有保证。在数据比对和实地验收核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相关资料和数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达标认定,确保验收核查认定结果准确。
(三)严肃纪律。验收核查组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按规定开展验收核查工作。各相关市(州)、退出县(市、区)农业农村(农牧)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对提供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四)按期报送材料。各相关市(州)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印发〈年度贫困村退出产业发展行业验收认定指导〉的通知》(甘农牧发〔〕号)要求,将申请退出县贫困村退出产业发展行业验收认定报告(含附件)于2月16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产业扶贫办;各验收核查组将验收核查报告、核查表及相关核查档案资料一并于2月19日报厅产业扶贫办。
(来源:中国甘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