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等因素,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概率大大高于其他年龄群体,由此产生的费用支出,不仅给基本生活保障带来压力,也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开展75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扎实推进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
年元月份,山丹县卫生健康局积极为民办实事,审定全县各单位符合条件75岁以上老年人人,财政拨付资金14.04万元(每人保险费20元标准),支付县人寿公司快速办理了75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同时建立75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台账,年共为23人登记办理了意外伤害赔付手续,赔付意外伤害保险费用5.61万元,我县自年开始,全面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至今累计共理赔人,赔付金额达到46.68万元,此项“惠保”政策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人文效应,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切实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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