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降低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第27号)根据我县疫情形势变化,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号)》的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年11月15日12时起,将宁县马莲路优山美地1号楼、宁县新宁镇九龙村8组、宁县新宁镇坳刘村路北组调整为低风险区,县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年11月15日定西市陇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告(年第39号)年11月15日,陇西县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过程中,经风险研判,现就有关防控措施向广大群众提醒如下:一、11月9日17时30分至17时35分到过首阳镇菜市场巷口山东炒货的同时段人员。二、11月11日16时15分至16时30分、12日17时10分至17时25分和14日17时50分至18时到过首阳镇老街林海商行的同时段人员。请以上时段有相同活动轨迹的所有人员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单位进行报备,积极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因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提醒广大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