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各地公安机关以打开路、强力推进,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对黑恶势力犯罪掀起强大攻势。同时,公安机关与法检部门密切配合,近期又有一批涉黑恶案件被依法提起公讼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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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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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42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日前,定西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以宋某某为首的涉恶团伙。犯罪嫌疑人宋某某自年以来,以赌博为业积累资金,以其本人经营的“九尊堂茶楼”为窝点,与潘某、张某某、闫某某等人聚集在一起,聚拢社会前科、闲杂人员,大肆进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宋某某等4人为首,人数众多,组织结构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进行所谓“谈判”“协商”“调解”等方式收取保护费,非法牟利,涉案金额达余万元。
年6月28日,定西市临洮县人民检察院以宋某某等42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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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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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1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自年以来,被告人孙某甲伙同其父孙某乙、其叔父孙某丙长期在陇西县城及其周边地区高利放贷,为索要高利贷、赌债等非法债务,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以其家族经营的某茶楼为据点,采用暴力、威胁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多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敲诈勒索,涉案金额余万元。该组织在当地长期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逐渐形成了以孙某甲为首要分子,孙某乙、孙某丙、孙某丁等18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共实施违法犯罪9起,涉及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4项罪名。
年5月31日,由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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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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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3人恶势力团伙案件
日前,秦安县警方成功打掉以张某为首要分子,以蔡某和王某为骨干成员的涉恶团伙。经秦安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宣判,张某、蔡某、王某三名团伙成员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八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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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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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山:5人恶势力集团案件
近日,武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马某某等5人涉嫌高利转贷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恶势力集团一案。本案将择期宣判。
自年1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张某某、魏某某等人长期勾结在一起,为谋取高额利润,多次采取殴打他人、滋扰、纠缠、辱骂、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手段索债,在武山县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财产利益,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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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甘肃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
编辑:深蓝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