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甘肃高考生关于高校专项计划,最全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行动要求,年继续实施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进一步拓宽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3号)精神,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加强考生报考资格联合审核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加强招生服务和宣传工作

一、国家专项计划

1.符合年我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二、高校专项计划

三、地方专项计划

六盘山区(40)

兰州市

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

白银市

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

天水市

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麦积区

武威市

古浪县

平凉市

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静宁县

庆阳市

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

定西市

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

临夏回族自治州

临夏市、临夏县、康乐县、永靖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自治县

秦巴山区(9)

陇南市

武都区、成县、文县、宕昌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

藏族地区(9)

武威市

天祝藏族自治县

甘南藏族自治州

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

备注:共计58个贫困县(市、区)

六盘山区(40)

兰州市

永登县、皋兰县、榆中县

白银市

靖远县、会宁县、景泰县

天水市

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麦积区

武威市

古浪县

平凉市

崆峒区、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静宁县

庆阳市

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

定西市

安定区、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

临夏回族自治州

临夏市、临夏县、康乐县、永靖县、广河县、和政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自治县

秦巴山区(9)

陇南市

武都区、成县、文县、宕昌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

藏族地区(9)

武威市

天祝藏族自治县

甘南藏族自治州

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

少数民族自治县(3)

酒泉市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

张掖市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备注:共计58个贫困县(市、区),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名单

教育部直属高校(72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

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连理工大学

东北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

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

其他自主招生高校(23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黑龙江大学上海大学

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福州大学

郑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贵州大学

云南大学西北大学

关于进一步加强年

普通高考期间在校师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将于6月7至9日举行。为营造安全、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我省年高考工作安全有序平稳进行,实现“平安高考”目标,按照教育部和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就加强高考期间高校在校师生管理,严厉打击在校师生替考作弊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近年来发生的国家教育考试失(泄)密、替考及高科技作弊等考试舞弊事件,大多涉及高校在校师生,严重破坏了高考的公平、公正,损害了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为此,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单位及中等专业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高考期间在校师生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学生动态,严防在校学生参与高考替考作弊等违规违法行为。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认真制定高考期间在校师生管理方案,做到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务必将高考期间在校师生管理和校园环境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措施,加强管理

各高校、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高考期间在校师生管理办法并形成长效机制,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各二级学院主管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为成员的高考期间在校师生管理工作小组,摸清并密切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zz/1695.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