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粮食加工品的监管力度,坚决守住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底线。根据省市市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知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此规范全县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领域市场行为,维护全县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防止各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发生,现对全县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通告如下:
一、全县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全县粮食加工品生产企业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原料生产加工粮食加工品,对出厂的每批次产品,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重金属、真菌毒素等项目的出厂检验,对未经检验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武山县市场监管局将重点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打击和治理食品生产企业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落实,非法添加、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掺杂使假、假冒伪劣、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对进货未查验原料及成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三、国有粮食企业及其库点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粮食或者以不公平低价收购粮食。
四、全县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粮食销售企业要依法明码标价,对于粮食购销领域不明码标价、不按质论价、价格欺诈、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垄断或者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全县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证照,并保证所用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对于无经营资质情形和购销双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自本通告之日起,全县粮食加工品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加强自律,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对典型案件通过县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粮食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有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