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武山县国民法院
赏格公布
()甘执悬1号
武山县国民法院推行的()甘执21号请求推行人武山县东顺修筑装置工程有限肩负公司与被推行人赵明保、鲍转香乞贷契约纠葛一案,被推行人赵明保、鲍转香拒不推行见效司法布告断定的责任。为使本案成功推行,现请求推行人武山县东顺修筑装置工程有限肩负公司提议赏格推行的请求,根据《最高国民法院对于民事推行中资产观察几多题目的规则》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则,特宣布推行赏格公布以下:
被推行人:赵明保,男,年1月19日诞生,汉族,甘肃省武山县人,住武山县桦林乡鲍湾村三组52号,平民身份号码:6201。
被推行人:鲍转香,女,年1月12日诞生,汉族,甘肃省武山县人,住武山县桦林乡鲍湾村三组52号,平民身份号码:6201。
推行目标:元。
凡向武山县国民法院供给被推行人赵明保、鲍转香名下资产线索,经查证属实且推行到位的,依照请求推行人的请求,向线索揭发人付出推行到位案款的15%做为赞美。
武山县国民法院对供给线索的人员的身份消息及供给资产线索的相关景况给以隐瞒。
揭发关连-
关连人:臧逍
武山县国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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