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一起离奇交通肇事案的侦破始末记摄

一名中年妇女无故横尸高速公路桥下,是他杀,是意外,还是其他的原因?现场物证奇缺,案件扑朔迷离无法定性,案情一波三折。面对蹊跷案情,民警见疑不放,抽丝剥茧,终于让案情真相大白,告慰了死者的亡灵,给家属一个交代,也给自己多日的辛苦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货车悄然“失前蹄”农妇惨遭“飞来祸”

一起离奇交通肇事案的侦破始末

□新天水记者王晓华见习记者刘嘉

河滩惊现尸体大妈无故死亡

1月2日凌晨5时许,天还没有亮,天水市武山县桦林镇某村村民党大妈像往常一样送孙子小东(化名)去上学。路上行人非常稀少,除了经过的大货车,就是赶早上学的孩子。送走孙子返回的路上,为了避开河道,党大妈绕道上了附近的谢家坡高速公路渭河大桥。在桥面前行的过程中,借着依稀的光线,党大妈看见地上有散落的洋葱,没有多想她就蹲下来捡拾起来。就在这时,只听周围传来“嘭”的一声,接着党大妈就不见了踪影。

下午放学后,小东回到了家里,却不见奶奶的踪迹。小东一个人待在家里,又饿又怕的他不知不觉哭着睡着了。第二天醒来还是不见奶奶回来,小东只能一个人去了学校。在学校里,小东借来老师电话将奶奶一夜未归的事情告诉了在外打工的父母亲。其父亲察觉事情不对,于是报警。11月3日中午,武山县桦林派出所接到了党大妈失踪的报案。

就在派出民警排查寻找时,当日下午5时许,有村民在谢家坡高速公路渭河大桥下发现一具尸体,桦林派出所民警在现场勘察,感觉疑似交通事故,于是给武山县交警大队和新兴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先后打去协查电话。

案发现场

人命关天,新兴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事故现场位于连霍高速km+m(谢家坡渭河大桥)天水方向路段,桥梁外侧为荒滩。民警发现死者为50多岁的中年女性,经过初步勘验,死者胸部、脑部有外伤,但没有碰撞痕迹,公路上也没有车辆碰撞的碎片,护栏上发现有间断性的轮胎擦痕,现场还提取到一些类似铁质的棍状物,死者散落的假牙,再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物证。

法医经过检验,发现死者系胸骨骨折、重度颅脑损伤造成死亡。这种伤势高空坠落和外伤都可能造成,不能确定就是交通肇事案件。

而经过村民和家属确认,死者就是失踪的党大妈。民警对小东进行了询问,初步确定事故时间为11月2日早上5点50分以后。

专案民警进驻初判案件性质

“是他杀,是意外,还是交通事故?”为了尽快查明该起疑似交通肇事案件真相,新兴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民警首先对11月2日早上5:00-9:20经过KM卡口的车辆进行卡口信息采集并分析建立资料库。即所有经过KM卡口的车辆必须从:鸳鸯收费站、武山收费站、洛门收费站、KM主线经过,又对相关时段内经过上述四个卡的车辆信息采集并分析建立资料库。通过前后过车信息进行外观比对,对有异常的25辆车进行轨迹卡口追踪均已排除嫌疑,又对摸排出的7辆有入口记录,无出口记录的车辆全部进行见人见车。

“11月4日凌晨开始,我们彻夜不眠地排查车辆,这个时段经过的辆车,每一辆都不放过,对抓拍照片一张张进行比对。经过两天两夜的工作,发现7辆车有进卡口的照片,却没有出的照片。但对这7辆车重点排查后,却没有发现异常。”参与事故调查工作的市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大队长谢慧中说。

与此同时,武山县公安局专业人员与事故民警再次勘察现场,从现场发现的黄豆、假牙、头套以及护栏附近发现的假牙等物证轨迹来看形成直线,为交通事故的形成提供了些许依据。

对于这起匪夷所思的伤亡案件,市公安局领导非常重视,调派精兵强将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何永东副支队长带队组成专案组,协同调查该案。民警兵分几路,一组调取视频监控,继续核查车辆;一组走访上学学生和村民,看有无目击证人;一组对嫌疑车辆深入排查。

专案组民警市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韩小洲告诉记者,经过前期大量的工作,以及痕迹专家、法医、经验丰富的刑侦民警深入研判,大家初步断定该起案件系交通肇事,为碰撞后的高空坠伤。

侦查获得进展发现嫌疑车辆

案件的性质得到初步确定,但是肇事车辆在哪里,这起事故为何如此蹊跷?

11月7日,专案组民警到桦林镇某村对案发当天早上经过该路段的学生和村民一一进行了询问,得到了重要线索。有学生经过事发地点时看到死者党大妈在高速公路上捡洋葱,并闻到有一辆很臭的大车经过。经民警核实,确实有拉猪的大车经过。另有学生称,经过事发路段看到死者党花花,之后走了没多远,他们听到“嘭”的一声响,看到车灯灭了。学生提供的线索,将事故发生时间缩小在11月2早上5时50分至6时10分之间。之后,民警打电话联系到6时左右经过事故路段的小车驾驶员,又获得有价值的线索,他看到路上有人捡东西,头戴了黄色围巾。

“得到这些线索后,专案组民警都异常兴奋。我们再次对经过卡口的车辆进行排查比对,又将事故时间内经过的车辆缩小至11辆,其中大车3辆,小车8辆。”谢慧中大队长介绍说,专案组要求对这些嫌疑车辆见人见车。“11月11日,经过逐车调查,8辆小型车辆排除了嫌疑,只剩下3辆大货车。”

调取3辆大货车沿线行车路线后,民警发现一辆河南籍和一辆陕西籍货车在驶出鸳鸯收费站后,都作了停留。

民警于是联系到河南籍车辆驾驶员吴某进行询问,吴某称其路过事发地点附近时,发现路面有两只轮胎在沿着车辆行驶方向滚动,他驾驶车辆超过后,发现两条轮胎是连在一起的;从陇西至鸳鸯收费站一路未发现有行人;吴某在鸳鸯收费站广场发现一辆白色半挂车停留,还询问司机路上的两只轮胎是不是其车上掉落的。在对陕西籍货车驾驶员赵某询问时,其称在鸳鸯收费站广场停留是去上厕所,河南籍货车驾驶员询问过轮胎的事情后,他才发现自己货车的一组轮胎不见了,他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丢失的。因为车上拉的快递,所以没做过多停留就赶往西安了。

肇事车辆

肇事车辆

案发现场

得到这些线索后,新兴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大队长陈宝林立即带领民警赶赴西安、河南现场对两辆车勘察,提取物证。发现陕西籍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右侧第一轴一组轮胎脱落,轴承裸露。

肇事车辆

“至此,结合现场勘查时路面散落的车辆零部件、桥体上所留痕迹、死者身上遗留印记等综合判断,极有可能是陕西籍车辆在事发路段丢失轮胎并造成党大妈死亡。”

找到肇事元凶案件水落石出

案件侦破到此,辛苦多日的专案组成员们看到了曙光,下一步就是找到最重要的物证、肇事元凶——轮胎。专案组民警集中力量到公路沿线、村庄等处寻找,核实过路车辆是否拉载丢失轮胎,并与路政部门沟通询问。11月14日下午,定西高养中心人员打来电话,称他们于11月2日在案发地附近捡到过汽车轮胎。民警将轮胎带回后,经过比对发现确系陕西籍货车脱落轮胎。

至此,这件蹊跷离奇的交通肇事案真相大白。韩小洲科长给记者还原了案发情形,11月2日早上6:03分,陕西籍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行驶到连霍高速谢家坡渭河大桥时,右侧第一轴轮胎轴承松动、轴承卡簧脱落,导致轮胎与车体分离,轮胎在惯性下脱出撞向桥面护栏,与护栏相撞弹出后,转向正在路边捡拾洋葱的党大妈,巨大的力量将党大妈撞飞坠入9米高的桥下身亡。由于事发路段正在施工,肇事司机并没有察觉轮胎脱落,径直驾车离去。

据此,专案组民警对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了判定。党大妈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驾驶员赵某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由于办案民警积极主动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发生事故后被害人家属情绪稳定。目前,在民警的努力协调下,驾驶员赵某及所属公司人员已与党大妈家属达成赔偿协议。

11月30日,被害人家属将三面分别印有“不忘初心、为民服务”,“廉洁奉公、热血为民”,“敬业正直、为民解忧”的锦旗和一份感谢信送给新兴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大队和办案民警,对他们不畏辛苦、锲而不舍、快速侦破案件的精神表示感谢。

12月4日,在采访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何永东副支队长告诉记者,这起交通肇事案的告破,是多部门通力合作完成的结果,专案组民警本着对死者对家属高度负责的态度,体现出了极强的敬业精神和职业操守,高科技的刑侦手段、群众的发动配合,也对案件的侦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韩小洲科长告诉记者,他从业三十年来,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离奇的交通肇事案,以往的案件中,虽然也遇到肇事逃逸等情况,但是现场证据十分清晰明朗,撞击的痕迹、遗留的车辆碎片都很明显,案件马上就可以定性,但是这次的案件,物证、人证奇缺,无法定性,他们在侦破中设想了无数种可能,破案过程极度烧脑,还好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案件最终告破了。这也算是民警们牺牲无数日夜辛苦工作的回报,也算是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二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示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hy/1731.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