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2023年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

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年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年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年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1.凡在我县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村(社区)“两委”任职的非在编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相应的高级职称。

2.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3.按照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或取得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证书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职称申报条件,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公务员在参加职称评审时,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申报高级职称,除符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渝人社发〔〕号)规定外。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二)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创新成果等进行审核,并通过“重庆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三)各乡镇(街道)、县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对申报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四、审查重点

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是否符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现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是否符合本系列(专业)的具体评价标准,以及是否符合申报人所申报岗位的实际要求。

五、其他事项

(一)评审费和评审会现场审查费按《关于调整我市职称评审现场审查费和评审会现场审查费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号)执行。

(二)申报人员应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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