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21日晚上八点,我院检察长赵少华依法列席武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年第一次会议。会议由武山县人民法院院长李琳主持,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案件承办人参加会议,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列席会议。
此次审判委员会,赵少华检察长参与讨论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和一起借贷纠纷再审案件。赵少华检察长在听取县法院案件承办人对案件审理情况的汇报后,就案件中存在的代理权限问题、缺席审判和送达中的程序问题以及对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发表了意见,并就民事调解案件在办理中需要改进的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对上述案件进行了充分讨论。
赵少华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不仅是履行法律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同时也是检法相互交流学习的重要平台,尤其民事检察业务检察官更要珍惜这样的机会,在对比中发现问题、在交流中提升业务、在讨论中促进提高,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做实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李琳院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对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意义。李琳院长对赵少华检察长针对案件提出的问题和对民事审判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今后,法检两院要不断加强沟通交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第二检察部
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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