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武山县区域内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进一步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减少车辆及人员流动带来的风险,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等相关规定,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武山县区域内所有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年4月7日零时至4月15日24时。
二、交通管制期间,武山县区域内除执法执勤车辆、特种救援车辆、应急医疗救护车辆、通信电力保障车辆、防疫车辆等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三、县域内除城区城市公交车辆减半运行外,所有城乡班线客运及出租车辆全部停运。
四、运送生产生活物资车辆统一由县交通运输局审核发放通行证,持通行证通行。
五、参与防疫车辆由各单位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报备,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审核、签章、编号后发放防疫通行证,持通行证通行。
六、私家车禁止出行,非机动车非必要禁止出行。
七、对违反交通管制的,公安部门将依法处罚。
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管制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武山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6日
来源:武山融媒